今天自由论坛的题目是“读书 责任还是兴趣?”。我认为读书是兴趣。兴趣,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,而且符合当今社会追求自由平等个性的以人为本宗旨,是忠于理想忠于信仰的体现。
爱因斯坦有句名言: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。”古人亦云:“知之者不如好之者,好知者不如乐之者。”兴趣对学习有着神奇的内驱动作用,能变无效为有效,化低效为高效。兴趣是最好的老师,只有做自己有兴趣的事才能保持激情,发挥最大的潜力。很多时候迫于现实选择了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事,结果不能坚持下去,一切又要从头开始。
让我们来看一个例子。那就是名副其实的NBA球星,姚明。在姚明小时候,姚明的父母并没有刻意鼓励他把篮球当作自己将来的事业,更没有把打篮球视为他的责任,他们只是让姚明做自己喜欢,感兴趣的事情。他们希望小姚明和普通的孩子一样读书、上大学、找工作,然后找到自己的生活方式。但姚明最终还是选择了篮球。后来他发现自己真的非常热爱篮球。
在读书学习上,姚明的父母从来不逼迫姚明,而是以启发施展为主,重视培养他的兴趣。这种方式让姚明享受到了学习的乐趣。长大之后,每当有人问起他的童年,他都会说:“我是玩过来的,没人逼迫我学习。”其实,他所谓的玩就是读自己喜欢的书,研究所有自己好奇的东西。由于乐在其中,就好像在玩一样。
兴趣是指个体以特定的事物、活动及人为对象,所产生的积极的和带有倾向性、选择性的态度和情绪。每个人都会对他感兴趣的事物给予优先注意和积极地探索,并表现出心驰神往。例如,姚明对篮球产生了强烈的兴趣,所以才会关注篮球,才会为篮球倾注热情、付出努力;例如有的人对美术感兴趣,他就会对各种油画、美展、摄影都会认真观赏、评点,对好的作品进行收藏、模仿。一个人对跳舞感兴趣,他就会主动地、积极寻找机会去参加,而且在跳舞时感到愉悦和放松,表现出积极而自觉自愿。
同样的,如果有个人,他对读书有兴趣,才肯去读,肯去做,就像刚才所说的,能保持激情,发挥出最大的潜力。打个比方说,化学课。对于一名学生来说,对化学感兴趣,就可能激励他积累各种化学知识,研究各种化学现象,为将来研究和从事化学方面的工作打基础,做准备。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。从以上这几个例子中,我们可以知道,兴趣已成为了一种推动力,它可以使人集中精力去获得知识,并创造性地完成当前的活动。
最后,对活动的创造性态度的促进作用。兴趣会促使人深入钻研、创造性的工作和学习。就中学生来说,对一门课程感兴趣,会促使他刻苦钻研,并且进行创造性的思维,不仅会使他的学习成绩大大提高,而且会大大地改善学习方法,提高学习效率。
所以,人的兴趣不仅是在学习、活动中发生和发展起来的,而且又是认识和从事活动的巨大动力。姚明因对篮球的兴趣而成为伟大的球星,我们也一样能因为兴趣而成就自己的未来。
读书是向内的,不是向外的,是一种内心的过程,跟自己的生命经验有关。读书一旦变成与生命无关了,与心理趋向无关了,就作假了。所以我觉得读书这个东西不可以倡导,而是每个人内心的兴趣所致。
说了这么多,我可以做出一个结论。就是因为我们对读书有兴趣,才会去读。许许多多的例子都表明,兴趣对我们起了一种推动的作用去读书。
谢谢!
Friday, July 23, 2010
读书 责任还是兴趣 (我的自由论坛讲稿)
Posted by Curtis at 7:03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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